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7年12月5日,甘肃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天水市秦州区小城镇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天水绿怡水保生态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0月23日在天水市秦州区小城镇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天水绿怡水保生态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甘肃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昭通路桥有限公司、天水永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组成。验收组认为,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甘肃兴德生态工程集团”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1、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至牡丹镇公路升级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