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7年12月5日,甘肃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甘谷县恒基采石厂自主开展了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润德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并于2021年5月11日在甘谷县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甘谷县恒基采石厂建筑用石砂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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